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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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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行政法学研究、理论和学说通常将行政机构的职能概念化为三种主要功能:规则制定、执法和裁决。这种对行政机构的理解影响了围绕行政国家权力、独立性和宪法合法性的深刻辩论。但主流观点是不完整的。它忽视了行政国家的第四项核心功能:其事实认定或认识论功能。在整个行政国家中,行政机构以独特全面和独特强大的方式创造和传播信息。行政机构的认识论产出包括人口普查局生成的人口普查数据、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维护的公共卫生信息库、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生成的气象数据以及劳工统计局生成的经济数据。这些信息——由行政机构制造的事实——在我们的民主法律体系中具有官方权力。政治分配、货币政策、气候政策、疫苗分配以及资源和公共服务的分配都取决于行政国家的认识论工作。行政国家的事实认定功能对民主合法性和参与至关重要,但一直被严重忽视和缺乏理论化。本文开始填补这一空白并作出三项主要贡献。首先,它提供了行政国家事实认定功能的历史和描述性概述,展示了行政国家信息生产和传播的强大而悠久的传统。其次,它提供了关于机构事实认定的理论概述,并认为事实认定应被视为行政国家的一项独立且同等重要的功能。第三,它探讨了机构事实认定政治化控制可能损害重要民主规范,以及政治化的事实认定如何不成比例地伤害边缘化和政治上无权无势的群体。它认为,事实认定应通过保持一定程度独立于政治和总统的真实寻求程序进行。这些核心见解丰富了行政法学理论,并使关于行政国家角色和监管的持续辩论更加复杂。
Keyword:
FEDERAL-TRADE-COMMISSION
SCIENCE
INFORMATION
TRANSPARENCY
LIMITS
LAW
NONDELEGATION
TRANSMISSION
RULEMAKING
GOVERN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