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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ly, Access: How Article 40 DSA Changes Platform Research in Practice
DOI:10.1080/10584609.2026.2664157.png)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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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数字服务法案》(DSA)首次确立了独立研究人员为公共利益获取平台数据的法定权利。一旦被指定为超大型在线平台或搜索引擎(VLOPSEs),服务达到4500万欧盟用户就必须提供数据访问以支持“系统性风险”的研究。第40条创建了两种途径:第40(12)条使研究人员能够访问超出自愿平台工具的公开可用数据,而第40(4)条允许经过审查的研究人员通过国家数字服务协调员而非平台请求非公开数据——如曝光日志、内容审核记录和推荐指标。这两种途径均限于研究系统性风险,且第40(4)条还包括缓解措施。然而,DSA对系统性风险的宽泛且非穷尽定义——涵盖非法内容、基本权利、公民话语、公共卫生和用户福祉——为研究虚假信息传播、政治网络、算法放大和平台治理等领域开辟了广阔空间。早期实施揭示了挑战,包括合规不均衡、技术标准不确定、资金限制以及数据共享用于复现的局限性。尽管如此,DSA标志着转折点:平台研究不再依赖企业自主,而是建立在公共利益监管基础上。研究人员现在在欧洲数字平台基于证据的监督中发挥着核心作用。
Keyword:
Data access
platform research
Digital Services Act
systemic risk
mitigation measures
期刊
P
IF:
5.1
论文数:
121
被引数:
4.0K

